17.5米大板车转移可拆卸货物出险,物流保险是否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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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嵩

 

前言:近期数位同业的朋友都遇到了同一个理赔难题:就是货物通过17.5米的大板车转移,出险后,保险公司以该类车辆不可转移可拆卸货物为依据,提出拒赔。那么,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呢?本期我帮大家做下分析。

 17.5平板车的承运限制 

17.5米大板车由于车身长、载重大深得卡友喜爱,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过长的车身会严重阻挡司机视线导致车祸发生。车身超宽,往往会占用双车道,影响行车安全。超载的问题就更不用多说。

 

所以,目前国家相关规定对这类车辆的使用做了限制,规定其只能承运不可拆卸货物。

 

但实务中,为多挣运费,还是有很多物流公司继续用这类车辆转移可拆卸的普通货物。后续出险后,保险公司认为此种行为属于违法转移,可能就会提出拒赔。

 

此前,我多篇文章中都讲到过,国内货运险市场比较混乱,货物转移险和物流责任险大家傻傻分不清楚。而这两个险种,在保障范围上是不同的,所以我下边根据保单适用的不同条款,分别做下分析。

 物流责任险下定责分析

物流责任险的条款中,有如下的免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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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规定17.5米车不能装可拆卸货物,现在物流公司违规转移,那自然属于“转移工具不符合转移物流货物”;但是这条免赔的适用还有个前提,就是转移车辆要是被保险人自有。如果被保险人是将转移转委托给其他物流公司承运的,那就不符合这条免赔规定。

 

那如果车辆确属被保险人自有,是否就一定要拒赔呢?如果严格按照条款的字面意思,应该是要走拒赔的,但是保险定责还要讲究一个因果关系,如果无法明确证明事故是由违规承运可拆卸货物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要拒赔,还是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货运险转移险下定责分析

货运险中最常用的“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转移保险条款”中由如下免责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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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米车违规转移,能靠的上的免赔,基本就是上边的第4条。

如果保单被保险人写的是货主,那对于物流公司违规转移的行为,货主多半是不知情的,可以说很难认定货主对损失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由此拒赔货主是不合理的。

如果保单被保险人写的是承运人(前提是保险公司认可这种投保方式,不较真保险利益),那么案件能否赔付,主要看两点:一个是承运人存不存在过失,另一个是违规转移是否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核实承运人是否有过失,相对容易一下,比如是物流公司的自有车辆,那违规转移的问题他肯定是明知故犯;但是核实违规转移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就比较难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