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必须要改了?

社会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制度指的是通过强制个人为自己进行储蓄来为老年、疾病等风险提供保障。具体到医疗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在不生病的时候积累为参保个人进行积累,生病时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医疗费用。

我国1998年建立了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每年筹集的职工医保基金约有40%以上划入个人账户。《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8426亿元,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指趾。

不过,个人账户结余这么多,真的是一件好事吗?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来聊一聊为什么需要医疗保险?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简而言之,医疗保险是为了抵御疾病和医疗费用的不确定性、不均衡性所带来的风险。因为我们每个人什么时候生病、生什么病、治疗过程和结果都具有不确定性;相应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均衡,一个大病患者几天花费的医疗费用可能会让这个家庭一年的收入都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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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需要借助医疗保险的风险共担、互助共济作用,所有人一起参保形成一个体量足够庞大的医保基金池,再通过对这笔基金的在分配,在健康者和生病者、年轻人和年长者、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统筹共济使用,化解所有参保人可能面临的疾病风险,尤其是可能对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打击的大病风险。

现在我们再回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问题。

由于个人账户的资金还具有社会保险基金属性,并不是个人收入,不能由个人随意使用。因此,全国大部分统筹地区政策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个人门诊看病和药店购药,不能统筹使用。这就意味着这部分钱不论多少只能“趴在账户里”,失去了“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作用。从基金使用的角度来看影响了使用效率,但更重要的是,对于参保人来说,无法盘活的个人账户资金会使得其医疗保障水平被打了折扣。

比如,2019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8426亿元,但人均结余仅2559元,仅相当于当年一次住院费用的21.53%。也就是说,个人账户累积20多年后,人均结余仅仅能够支付1/5的一次性住院费用。这对于年轻、健康的参保人来说尚且发挥不了多少作用,而对于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这些对门诊医疗费用需求较高的人群来说,个人账户结余的这点资金就更加“杯水车薪”了。

所以我们说,现阶段的个人账户制度其实已经不能满足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了,如果让这部分钱继续趴在每个人的账户上,那不管如何设计这部分钱的使用方式,都只能解决小部分人群的小额医疗费用,而不能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作用。不仅如此,个人账户积累大量资金还会引发一系列其他问题:比如存在不断贬值的风险;成为众多市场利益主体眼中的“唐僧肉”,加剧骗保问题;基金管理成本高昂等。只要这笔资金一直沉淀在这里,这些问题就始终会如影随形。因此,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充分发挥出医保基金的统筹共济功能,自然势在必行。

本文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王震研究员《个人账户大量结余影响基金统筹共济功能的发挥》一文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