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疱性化疗药外周给药,弄清楚这些为输液安全保驾护航
在肿瘤科工作的护士都需要掌握的一项技术就是化疗药品的规范输注,这跟化疗药品属性的分类有很大的关系。根据化疗药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国内常将其分为两大类:发疱性化疗药,常见的有:表柔比星,多柔比星,氮芥,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以及非发疱性化疗药,其中非发疱性化疗药又可细分为刺激性化疗药例如:依托泊苷,卡铂,顺铂,伊利替康等,以及具有发疱性的刺激物(Irritant with vesicant properties)例如:紫杉醇,多西他赛,奥沙利铂等,为确保输液安全需根据化疗药的类型选择合适的静脉装置以减少与输注方式相关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例如:静脉炎,外渗等。
单纯刺激性的化疗药是可以通过外周静脉留置套管针给药的,而发疱性的化疗药是不推荐使用外周静脉输液工具的,这类药品需要使用中心静脉导管给药,例如:PICC,输液港等。然而临床上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了,如果患者受诸多因素限制不能留置中心静脉导管,治疗的药物又有发疱性化疗药那该怎么办呢?作为治疗护士的你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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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疱性化疗药经外周静静脉给药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1.发疱性化疗药的输注时间:INS指南第五部分:血管通路装置(VAD)的选择和置入章节中,外周静脉短导管的选择标准中指出,对于连续输注发疱性药物时,不可使用外周静脉导管,注意哦,此处说明是连续输注,指南在第九部分:输液治疗方法-抗肿瘤治疗的实施细则中指出,选择外周静脉短导管进行发疱性药物给药时,需将静脉推注或输注的时间限制在30-60分钟以内。所以如果医生的医嘱是要求在1个小时之内输完,这是可以的。
2.输注设备的的要求:禁止使用输液泵经外周静脉给予发疱性药物。
3.穿刺部位的要求:应避免在以下部位留置套管针输注发疱性药物:手背,手腕,肘窝,关节附近,以及有循环障碍或有淋巴引流和/或淋巴结清扫既往史的肢体。如果开始使用一个新的静脉穿刺部位,尽量选择最小号的套管针。如果建立静脉通路的尝试失败了,进行再一次尝试时应该选择另外一只手臂或者在原穿刺处的上方穿刺。
4.对外周静脉留置针的要求:避免使用建立超过24小时的外周静脉留置针,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明必须使用一个新留置的没有超过24小时的留置针输注发疱性药物,但为了安全起见建议使用的套管针留置时长不要超过24小时,且使用前要检查导管通畅性,确保回血良好。
5.输注过程的监测:在输注发疱性药物前,必须检查外周静脉留置针的回血良好后方可给予,且在护理记录单中也应记录检查回血的情况。在没有回血的情况下坚决不能给药。对于静脉推注给予发疱性药物时,每推注2-5ml就要评估并验证回血情况,通过静脉输注期间每5-10分钟就需要进行上述检查。注意:在使用外周静脉输注发疱性药物期间,整个输液过程护士都应当守护在患者身旁。
6.患者的配合:告知患者在输液过程中减少输液肢体的活动,并告知患者立即报告任何疼痛,灼烧感,感觉变化或者输液过程中感觉到皮肤上有液体时也需及时报告。
7.一但发现有外渗的初始体征,就需立即停止输液按照本科室化疗药外渗处理流程尽早开始干预,以防止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创伤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