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率队在宁夏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慈善公益报(尚陵彬 本报记者 权敬)8月16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队赴宁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贯彻实施好慈善法,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宁夏期间,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政府、部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检查组还在银川、吴忠和固原等地深入慈善组织等进行实地检查。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贯彻执行慈善法,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大力培育慈善主体,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脱贫攻坚,打造慈善救助特色品牌,全方位释放社会慈善活力。目前,累计建设慈善超市、慈善药店、慈善医院、慈善学校等基层慈善实体296家,直接受益困难人群12万人次,自治区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慈善城市省域全覆盖的省区。
张春贤指出,慈善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是优化社会治理、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纽带和载体,对少数民族地区尤为重要。慈善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慈善法面临的新挑战,特别是要清醒地看到这次疫情大考中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因地制宜地加以研究解决。
张春贤强调,要重视慈善功能的实现和监管职责落实,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与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配合联动,把严格监管与服务、帮助、指导结合起来,共同实现慈善功能、发挥慈善作用;要依法制定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促进措施,特别是落实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慈善信托配套制度以及慈善表彰制度等;要重视发挥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机构作用,不断完善政策规范和支持措施。
张春贤表示,宁夏实施慈善法富有特色、成效显著,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执法检查,不断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小涓,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党组成员邓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郑功成,部分应邀参加的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民政部有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