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有风险,依法求偿是正道
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大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1年,新华保险将围绕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利,持续通过新华保险直通车刊发“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系列文章,解析真实案例、提示消费风险、增强防范意识、维护合法权益,其中将重点聚焦老年人消费者,针对老年人在金融消费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非法集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问题,加大教育宣传和风险提示力度,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刘大爷2005年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需要交费20年,保险金额20万。2020年12月,刘大爷因急需用钱,到保险公司想要办理退保,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从保障角度进行了耐心的讲解,提示一旦退保可能有一定损失,也将失去了这份保险保障,并建议采取保单质押贷款等其他方式缓解资金压力,刘大爷表示自己会找“朋友”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两天后,刘大爷和一位在“代理退保”机构工作的“朋友”一起到保险公司,声称投保时对保险责任不了解,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经了解投保时销售人员已详细介绍了保险责任,刘大爷在接受保险公司回访时,也表示清晰了解保险责任。
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单独与刘大爷进行沟通,刘大爷方才吐露了心声。刘大爷表示,是这位在代理退保机构工作的“朋友”让他编造不实的投保过程,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要求,并表示可以提供全程指导,帮助他达到目的,只会收取他少量的“手续费”。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得知后,提醒刘大爷不可轻信“代理退保”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考虑是否保留这份保险,并再次为刘大爷详细讲解保险责任,刘大爷被工作人员的专业和耐心所打动,经过认真考虑,决定继续保留这份重大疾病保险。
2021年3月,刘大爷再次联系保险公司,称自己确诊了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疾病,这次是来申请理赔的。刘大爷表示,很庆幸当初没有在那位“朋友”的教唆下退保,现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为自己治疗疾病提供一笔重要资金。
案例分析
本案中,客户先后两次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都耐心讲解保险责任,建议客户保留保险合同,第二次客户在所谓“朋友”的陪同下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依然站在客户的角度尽力挽留,告知其保险保障的重要性和退保可能带来的损失。但客户因急需用钱,“病急乱投医”,试图在所谓“朋友”的帮助下,以编造的理由,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请求,以期望获得额外的利益。
客户最终选择保留了这份重大疾病保险,20万的理赔金也解决了客户治疗疾病的燃眉之急。
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代理退保”有风险,打着可以“全额退保”的代理机构看似维护客户的权益,实则是为了收取高额的“代理费”,背后牵扯的是牟取高额利益。“代理退保”主要有以下风险:
1.退保将失去正常的保险保障,正如文中的刘大爷,如果真的选择了退保,确诊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已经无法进行赔付了;
2.资金可能受损或受到被不法分子诈骗的风险,“代理退保”机构往往会直接阻止客户与保险公司的正常沟通,或是陪同客户与保险公司“交涉”,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的代理费牟取利益;
3.个人信息面临泄露风险,“代理退保”机构往往会要求客户提供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住址等隐私信息,存在用户信息严重泄露的风险。
保险行业维权的渠道很多,如果在保险消费过程中产生了纠纷,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这才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