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G和ACMG对胎儿染色体的产前诊断指南及相关思考

1.ACOG对胎儿非整倍体产前筛查的指南

(1) ACOG/SMFM第163号实践指南:胎儿非整倍体筛查产前遗传学筛查的目的是评估患者孕育遗传病胎儿的风险是否增加。而产前诊断的目的是尽可能确定胎儿是否患有某种特定遗传病。非整倍体产前筛查的目标是评估孕妇怀有某种常见非整倍体胎儿的风险。这与遗传病的产前诊断不同,诊断是分析胎儿染色体是否存在数目异常、缺失、重复,或检测胎儿DNA,以确定胎儿是否存在某种特定遗传病。筛查检测的目的各不相同,每一种方法提供的信息量和准确性各异,因此需要医务人员进行复杂的咨询,患者做出复杂的决定。没有一种筛查方法在所有检测特点上优于其他筛查方法,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妇产科医生不仅要准备告知非整倍体风险,也要告知现有筛查方法的优点、风险及局限性。非整倍体筛查应当经过知情选择,该选要适合患者的临床情况、价值观、利益和目的。

(2)背景

大约150名活产儿中有1名存在染色体异常,孕周越小患病率越髙。胎儿非整倍体发生率随母亲年龄增加而增髙,其他危险因素包括既往孕有非整倍胎儿或畸形胎儿。常染色体三体是最常见的非整倍体异常,其中21三体最常见。最常见的性染色体非整倍体是 Klinefelter综合征(47,XXY),唯一可存活的单体是Turner综合征(45,X0)。

总体而言,非整倍体筛查识别了两组个体:①筛查阳性,孕有非整倍体胎儿的风险较高;②筛查阴性,孕有所评估非整倍体胎儿的风险较低。应当向筛查阳性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这一选择,并告知筛查阴性的孕妇存在残余风险。筛查阴性不应再采用其他非整倍体筛查方法,但筛查阴性的妇女如果之后有新的发现(如胎儿超声异常或发现非整倍体指标),仍可选择进行诊断。

现有的非整倍体筛査方法包括早孕期筛查、三联、四联与五联筛查;胎盘游离DNA;超声筛查。早、中孕期筛查方案包括整合筛查、序贯筛查以及分层筛查。

1)孤立筛查方法

早孕期筛查包括颈部透明带(NT)测量、血清游离β-hCG或hCG、PAPP-A,结合母亲年龄、既往非整倍体儿孕史、体重种族及胎儿数计算出风险。NT≥3.0mm是胎儿非整倍体和结构畸形的孤立相关因素。准确测量NT十分重要,测量低估0.5mm就会使检测敏感性下降18%,因此超声技术对筛查表现具有重要意义。

四联筛查可以在孕15周到22+6周进行,最佳时机为孕16到18周。四联筛查指标包括母血清hCG、AFP、抑制素-A及未结合雌三醇。结合母亲年龄、体重、种族、是否有糖尿病来计算风险。在5%假阳性率下,唐氏综合征早孕期筛查与四联筛查的检出率相似,都超过80%。准确计算孕周对结果的准确性而言至关重要。

五联筛査在四联筛査基础上增加了高糖基化hCG。五联筛查的表现尚缺乏前瞻性研究证实。

三联筛查检测hCG、AFP和未结合雌三醇,它的检出率较低。

2)早孕期、中孕期筛查的结合

整合筛查时,患者早孕期接受NT测量及血清学筛查,中孕期接受四联筛查,从而在中孕期得到一个检测结果。在不能进行NT测量或测量失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血清学整合筛查。整合筛査的缺点是直至中孕期才能获得结果,以及部分患者不能继续进行中孕期筛查。

序贯筛查时,早孕期筛査后即报告筛查风险,并向筛查阳性者提供产前诊断或胎盘游离DNA筛查。早孕期低风险患者继续在中孕期接受四联筛査。分层筛査时,根据早孕期筛查结果将非整倍体风险分为低、中、高风险。高风险的妇女选择胎盘游离DNA或绒毛活检;低风险者不再继续进一步筛查;中风险者接受中孕期筛査。理论上,分层筛查检出率髙,假阳性率低,需要中孕期筛查的数量少。

不建议分开使用多种筛查方法,因为其结果可能让患者混淆。仅进行早孕期筛查的患者,可以在中孕期检测AFP,以评估神经管缺陷风险。

3)超声筛查

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胎儿通常存在超声结构畸形唐氏综合征相关的结构畸形包括心脏畸形、十二指肠闭锁。非整倍体的超声软指标不特异,很难通过这些指标鉴别非整倍体。作为孤立指标,NF增厚意味着非整倍体风险增高,心室强回声则不是。当出现孤立低风险指标时,应确定患者此前是否做过血清学筛查,如果没有,应当做。孤立的肾盂增宽、肠管强回声或肱骨、股骨短,应当随访。

4)胎盘游离DNA筛查

胎盘游离DNA大约占母血总游离DNA的3%~13%,随孕周增加。胎盘游离DNA检测可用于筛查非整倍体、确定胎儿性别,以及识别Rh阴性的母亲是否怀有Rh阳性胎儿,并检测某些父源性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自孕10周起即可开展。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最高(98%),假阳性率低于0.5%。但是,已发表的研究没有包括无报告的病例,如果考虑到这部分患者,其敏感性将降低。如果按照筛查阳性处理这部分患者,将降低特异性,增加假阳性率。

(3)临床考虑及建议

1)谁应当进行非整倍体筛查?

应为所有孕妇提供筛查或诊断的选择。孕妇的选择受多种因素影响:希望分娩前获取信息、孕产史、家族史、胎儿数量。其他影响因素包括就诊时的孕周、是否能进行可靠的NT测量、筛查敏感性与局限性、筛査花费、患病胎儿的远期照护、诊断胎儿异常时终止妊娠的选择,等等。没有一项检测方法在所有检测特征上优于其他方法,检测中心也不是都能提供所有方法的检测。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优劣,医务人员应当熟悉现有的筛查和诊断方法,并进行正规的咨询,告知患者敏感性、阳性率和假阳性率、方法优劣及局限性。还应在非整倍体筛查咨询时告诉患者羊膜腔穿刺、绒毛活检的收益和风险。咨询后,患者可以拒绝筛查或诊断。

2)超声在胎儿非整倍体筛查中的作用是什么?

高龄孕妇超声指标阴性,可以将非整倍体的年龄相关风险降低80%以上。除去孕妇年龄外,中孕期超声只能检出50%~60%的唐氏综合征胎儿。因此,超声不应单独用于诊断或排除唐氏综合征。当发现非整倍体的超声软指标时,应当有目的地进行超声检查是否存在其他畸形,并回顾或提供胎儿非整倍体筛査。在软指标中,晚孕期随诊的只有孤立性肾盂增宽、肠管强回声和股骨、肱骨短。如果在超声评估之前进行了非整倍体筛查,那么孤立存在的心室强回声或脉络丛囊肿就不再需要额外评估。但是,鼻骨发育不良、鼻骨缺失、肠管强回声或NF增厚的胎儿,应当和孕妇进行详细的咨询。

早孕期NT增厚,即便诊断时染色体是正常的,依然增加了遗传综合征和孤立畸形的风险,例如先天性心脏病、腹壁缺损膈疝。这些孕妇中孕期应当进行有目的的超声检查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囊性水囊瘤有50%的可能为胎儿非整倍体,另一半中半数具有结构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膈疝、骨发育不良或遗传综合征,足月健康活产少于20%。早孕期进行胎盘游离DNA检查的情况下,通过NT测量评估非整倍体风险不再必要。然而,超声仍能为接受胎盘游离DNA的孕妇确定胎儿是否存活、胎儿数、孕龄,以及某些大的畸形。

3)各种筛查方法的特点和局限性是什么?

唐氏综合征早孕期筛查的检出率较中孕期筛查高,可以更早进行诊断,还能用于筛查其他胎儿或胎盘疾病。但早孕期筛查不能评估开放性神经管缺陷,且需要有资质的超声操作者。中孕期还需要通过超声和(或)AFP评估开放性神经管缺陷风险。中孕期血清学筛查用于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风险评估。筛查不依赖于超声,准确的孕龄会增加其准确性。序贯筛查需要早孕和中孕筛查均完成后才能得到结果,因此做出诊断和处理的时间比早孕期筛查晚。

4)胎盘游离DNA筛查的局限性是什么?

作为筛查,胎盘游离DNA有假阳性和假阴性的可能,不能替代诊断。一家大型细胞遗传学实验室接收了109例胎盘游离DNA筛查阳性(来自4家采用不同技术的实验室)的胎儿样本,经过细胞遗传学证实,胎盘游离DNA筛查对唐氏综合征的阳性预测值为93%,18三体综合征为64%,13三体综合征为44%,性染色体为39%。假阳性筛査结果可能是限制性胎盘嵌合体、双胎之一消失、母体肿瘤或母体非整倍体造成的胎儿DNA含量高,区分非整倍体就会更有效。11~13周时,母血浆游离DNA的平均胎儿比例大约为10%。胎儿DNA含量低可能意味着非整倍体风险高。在一项研究中,1000个样本中8%不能获得结果,其中22%为非整倍体。因此,第一次检测因胎儿DNA含量低而不能获得结果时,可以再次检测或进行诊断检查。

目前,大多数已发表的研究都是基于高风险人群的,普通人群的数据也有报告。普通人群中胎盘游离DNA筛查的敏感性和特异性与高风险人群相似,但在低风险人群中则不同。这是因为阳性预测值受患病率影响。普通人群的阳性预测值较低。在低风险人群中,很大一部分阳性结果是假阳性,需要进行诊断才能决定是否采取处理措施。即便是真阳性,胎盘游离DNA也不能区分非整倍体是来自易位还是不分离,因此无法咨询再发风险。对于没有报告或无法解释结果的情况,应当进行遗传咨询,进行全面超声评估和产前诊断。胎盘游离DNA目前给出的是三种最常见的非整倍体和胎儿性别的信息。在没有临床验证研究发表的情况下,某些实验室开始将其用于其他疾病的筛查,包括两种不能存活的三体(16三体和22三体)和五种、五种以上的微缺失综合征。目前不推荐将胎盘游离DNA用于微缺失综合征筛查。如果怀疑胎儿有染色体微缺失,最好的选择是进行微阵列产前诊断。另外,胎盘游离DNA不提供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信息。

5)如何解释筛查结果?

各实验室的切割值不同。结果应当以阴性、阳性的形式报告,并提供调整后的风险数值。将患者的年龄风险和人群风险标明会有助于实际风险的比较。图示对患者有帮助。提供上述信息后,应当确认患者理解了风险,并记录。

6)筛查阳性病例应当提供什么额外筛查或诊断?

血清学或超声筛查阳性的患者应接受详细咨询,选择胎盘游离DNA筛查或直接进行诊断。不应平行或同时采用不同筛查方法。血清学筛查异常、胎盘游离DNA筛查正常时,仍有2%的染色体异常残余风险。胎盘游离DNA筛查高风险者应接受产前诊断和超声检查。早孕期母血清PAPP-A低于第五百分位是产科并发症的孤立相关因素,包括胎儿死亡、FGR、子痫前期、胎盘早剥和早产。中孕期hCG、AFP和抑制素-A升高与胎儿死亡FGR和子痫前期相关。不良妊娠结局的可能性随着异常指标的数日和异常程度的增加而增加。是否采取处理措施尚无证据支持植入前非整倍体遗传学筛查存在假阴性可能,因此妊娠后仍应进行产前筛查。

7)多胎妊娠的非整倍体筛查有何不同?

多胎妊娠时,胎儿非整倍体风险受胎儿数目和合子性影响。多胎妊娠的非整倍体风险数据较单胎少。双卵双胎中,每个胎儿的非整倍体风险与母亲年龄风险大致相当,但是该母亲怀有非整倍体胎儿的风险增加了,因为胎儿数多于一个。单卵双胎妊娠时,胎儿非整倍体风险与母亲年龄风险相似。

没有一种非整倍体筛查方法在双胎妊娠中能够像在单胎妊娠中一样准确。产前诊断的接受度也较低,因为胎儿丢失率和操作困难性都增加了。

NT测量可以孤立筛查每个胎儿,因此可以用于双胎、多胎妊娠。多胎的NT分布与单胎没有显著差异,切割值相同。单绒毛膜双胎大小不等、一胎NT增厚,可能是双胎输血综合征的早期征象。

由于三胎以上的多胎妊娠缺乏数据,因此血清学筛查仍应限于单胎和双胎妊娠。血清学筛查结果反映的是整个妊娠的风险而不是每一个胎儿的风险。双胎中孕期血清学筛查大约能识别50%的唐氏综合征胎儿,假阳性率5%。由于缺乏证据,胎盘游离DNA不推荐用于多胎妊娠的非整倍体筛查。如果一个胎儿死亡或畸形,不推荐进行血清学筛查,因为结果不准确。应建议患者考虑产前诊断。多胎妊娠时一个胎儿为空孕囊的筛查准确性未知。

(4)建议和结论汇总

1)下列建议和结论基于良好、一致的科学证据(级别A)

①筛查结果阴性的妇女不应再进行非整倍体的额外筛查,这会增加假阳性的可能。

②如果超声发现N增宽、明显畸形或囊性水囊瘤,患者应当接受遗传咨询和非整倍体产前诊断,并随诊超声,是否存在胎儿结构畸形。

③NT增宽或存在囊性水囊瘤的患者,如果核型正常,应在中孕期评估结构,行胎儿心脏超声,并咨询非整倍体筛查不能发现的遗传综合征的可能性。

④接受了早孕期筛查的妇女应当在中孕期进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评估及胎儿结构畸形的超声筛查。

⑤由于胎盘游离DNA是一种筛查方法,有假阳性和假阴性的检测结果,所以不能替代诊断。

⑥所有胎盘游离DNA呈阳性结果的妇女都应在不可逆措施(如终止妊娠)之前进行产前诊断。

⑦胎盘游离DNA结果未能报告或不能解释的妇女,应当接受遗传咨询,并接受全面的超声评估和产前诊断,因为胎儿非整倍体风险增加了。

⑧应当向胎儿非整倍体筛查阳性的妇女提供进一步详细的咨询和诊断。

2)下列建议和结论基于有限、不一致的科学证据(级别B)

①通过胎盘游离DNA筛查微缺失尚未得到临床证实,目前不建议。

②接受了植入前非整倍体遗传学筛查的患者在妊娠期间应当进行非整倍体筛查。

③没有一种非整倍体筛查方法在双胎妊娠中能够像在单胎妊娠中一样准确。由于三胎以上的多胎妊娠缺乏数据,因此血清学筛查仍应限于单胎和双胎妊娠。

3)下列建议和结论基于共识或专家意见(级别C)

①非整倍体筛查应当通过患者的知情选择,该选择应当适合患者的临床情况、价值观、利益和目的。

②应在早孕期和所有孕妇讨论非整倍体筛查或诊断,最好是在第一次产检时。

③应当向每个孕妇提供非整倍体筛査或诊断的选择,无论年龄。

④如果发现了非整倍体的孤立超声指标,且患者之前没有进行非整倍体筛查,应当建议进行筛查

⑤传统筛查结果阳性的妇女中,某些人会倾向于进行胎盘游离DNA筛查,而不是接进行诊断,这种选择会推迟验断和处理的时间,并可能漏诊某些非整倍体胎儿。

⑥平行或同时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非整倍筛查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不应开展。

⑦对于多胎妊娠,如果胎儿之一死亡或畸形,则不鼓励进行非整倍体血清学筛查。这种情况下检测不准确的风险显著增加。

2.ACMG关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产前筛查的共识

由于目前无创产前检测临床定位为筛查技术,故ACMG使用了无创产前检查( Noninvasive prenatal screening,NIPS)而非NPT( Noninvasive prenatal testing)这一统称。NPS技术自2013年ACMG首次发表声明以来,已快速整合进入产前检查体系。新的研究证据建议对于不同年龄阶段非肥胖的孕妇,在孕9~10周后可选择NIPS来替代传统的血清学筛查进行唐氏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和帕陶氏综合征的筛查。但NIPS的检测前咨询至关重要,还需要讨论三种目标染色体疾病以外的情况。因没有其他的筛查方法可选择,目前NIPS的应用已扩展到性染色体非整倍体和部分拷贝数变异(CNVs)的筛查。检测提供者应对患者偏好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帮助他们理解NIPS目前检测的局限性。检测实验室应满足检测提供者及患者的要求,提供意义明确的检测报告并帮助他们理解。

(1)NPS临床实践:遗传检测涉及多层面临床流程

1)关于NPS的遗传咨询,ACMG建议

①应当为早孕期孕妇提供最新、适度且准确的信息,从而使患者不依赖所用的筛查方法,做出最佳选择。

②检测实验室与公共卫生官员、政策制定者及私人支付方共同合作,使所有孕妇都能够接收到NPS及其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宣讲与咨询服务。

2)关于检测技术的选择,ACMG建议

①允许患者依据其个人目标与意愿,选择诊断性或者筛查性技术,来检测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和(或)基因组异常。

②应当告知所有孕妇,诊断性检测(绒毛活检或羊膜腔穿刺)是检测染色体异常以及具有临床意义的拷贝数变异(CNVs)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

(2)NIPS是否应提供给所有患者,包括低风险或普通风险的孕妇?

1)应告知所有孕妇,对于传统筛查技术的目标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唐氏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帕陶氏综合征),NPS是敏感性最高的筛查方法。

2)当NPS检测报告提示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高风险时,应推荐患者至专业遗传医生处咨询。

3)当NPS筛查结果为阳性,应提供诊断性检测

4)当胎儿诊断为染色体或者基因组变异时,应采用易懂的方式,为患者提供准确、无偏移及最新的信息,帮助胎儿父母理解他们所关注的问题。这些资料应当反映该疾病诊断蕴含的医学与社会心理学意义。

5)在检测前宣传资料和检测报告中,检测实验室应当对筛査的目标疾病提供易懂且明确标识的DR、SPEC、PPV与NPV数据(分别为检出率、特异性、阳性预测值、阴性预测值),以帮助患者和检测提供方进行临床决策与结果解读

6)当检测实验室无法提供针对唐氏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与帕陶氏综合征的DR、SPEC、PPV数据时,则不应开展针对这些疾病的筛查服务。

(3)NPS是否应当用于筛查除21三体、18三体、13三体之外的常染色体非整倍体?

ACMG不推荐NIPS用于筛查21、18、13号染色体以外的常染色体非整倍体。

(4)NIPS检测失败(no-cals),应当如何避免、解读与管理?

1)胎儿DNA含量

数据显示如要得到可靠的NPS检测结果,胎儿DNA含量不能低于4%。如母血浆中胎儿DNA含量不足则可能导致检测失败。

ACMG建议:

①当在合适的孕周釆血进行NPS检测,出现因胎儿DNA含量低导致检测失败的结果,此时应提供诊断性检测,而不宜重复采血进行NPS检测。

⑨对于显著肥胖孕妇,应提供传统非整倍体筛查而不是NIPS。

③检测实验室应在NIPS检测报告中明确提供胎儿DNA含量信息。

④检测实验室应建立针对胎儿DNA含量的分析方法并监测临床检测效度。

⑤检测实验室如出现NIPS检测失败的情况时,应在报告上注明原因。

2)长片段纯合序列

基于SNP位点或微阵列技术进行基因组平衡性和拷贝数分析的检测,需要母体和胎儿基因组具有充分的杂合性才能提供有意义的检测数据。因此,长片段的纯合序列会致使该区域的拷贝数变异无法检测,包括小的重复或缺失。

ACMG建议:

①应告知患者,基因组上大片段的纯合序列可能导致检测失败(no-cal),而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单亲二倍体(UPD)或父母近亲婚配所致。

②当患者疑似因UPD或父母近亲婚配导致NIPS检测失败时,推荐患者至专业遗传医生处咨询

③当患者疑似因UPD或父母近亲婚配导致NIPS检测失败时,应提供染色体微阵列分析(CMA)进行产前诊断。

(5)NPS是否应当用于筛查性染色体非整倍体?

ACMG建议:

①作为NPS检测前咨询内容,应告知所有孕妇NIPS应用扩展到性染色体非整倍体筛查的可行性。

②检测者应努力制止缺乏临床指征的患者单纯出于胎儿生物学性别鉴定这一目的而选择性染色体非整倍体筛查。

③将性染色体非整倍体作为检测前咨询的内容和筛查的目标疾病,应告知患者NPS对于性染色体非整倍体筛查的假阳性率较高,并说明原因。在患者同意进行性染色体非整倍体筛查之前,还应告知患者,如胎儿确诊为这类异常,预后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如特纳综合征)。

④当NIPS结果提示性染色体非整倍体高风险时,应推荐患者至专业遗传医生处咨询。

⑤当NPS筛查结果提示性染色体非整倍体阳性时,应提供产前诊断。

⑥当胎儿诊断为性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时,应采用易懂的方式,为患者提供准确、适度及最新的信息,帮助胎儿父母理解他们所关注的问题。这些资料应当反映该疾病诊断蕴含的医学与社会心理学意义。

⑦在检测报告中,检测实验室应当对筛查的每一种目标性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提供易懂且明确标识的DR、SPEC、PPV与NPV数据(分别为检出率、特异性、阳性预测值、阴性预测值),以帮助患者和检测提供方进行临床决策与结果解读。

⑧当检测实验室无法提供筛查的目标性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的DR、SPEC、PPV和NPV数据时,则不应开展针对这些疾病的筛查服务。

(6)NIPS是否应当用于检测拷贝数变异(CNV)?

ACMG建议:

①当满足下述情况时,应当告知所有孕妇NIPS扩展至筛查有临床意义的CNV的可行性临床医生应当与患者就其选择产前筛查还是诊断性检测(绒毛活检或羊膜腔穿刺术)的意愿进行讨论。

临床医生应当与患者就其通过产前筛查尽可能多地了解胎儿基因组信息的意愿进行讨论。

临床医生应当告知患者,与NPS只检测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相比,NPS针对CNV检测的假阳性率与假阴性率更高。

临床医生应当告知患者这些情况在确诊后,其预后可能不确定。

②当NPS发现CNV时,应推荐患者至专业遗传医生处咨询。

③当NIPS发现CNV时,应提供CMA进行诊断性检测(绒毛活检或者羊膜腔穿刺)。

④当胎儿诊断为CNV时,应采用易懂的方式,为患者提供准确、适度及最新的信息,帮助胎儿父母理解他们所关注的问题。这些资料应当反映该疾病诊断蕴含的医学与社会心理学意义。

⑤实验室应当在检测申请单与检测前咨询信息中,说明筛查的每一种CNV的DR、SPEC、PPV与NPV。这些资料应说明PPⅤ与NPV是通过模型计算所得,还是临床研究所得(即通过人群试验或者已知发病率的样本进行试验所获得的数据)。

⑥在检测报告中,检测实验室应当对筛查的每一种CNV提供易懂且明确标识的DR、SPEC、PPⅤ与NPV数据,协助患者和检测提供方进行临床决策与结果解读。报告应说明PPV与NPⅤ是通过模型计算所得,还是临床研究所得(即通过人群试验或者已知发病率的样本进行试验所获得的数据)。当检测实验室无法提供筛查的目标CNV的DR、SPEC、PPV和NPV数据时,则不应开展针对这些疾病的筛查服务。

ACMG不建议NPS用于筛查全基因组范围的CNVs。如果需要这一信息,推荐进行CMA诊断性检测(绒毛活检或羊膜腔穿刺)。

(7)特殊考虑

1)对于多胎妊娠和(或)供卵,ACMG建议:

在多胎妊娠和(或)供卵情况下,在提供NIPS作为筛査选择前,应当联系检测实验室了解这一情况下NPS的检测效度。

2)对于NPS检测的非预期发现,ACMG建议:

①告知患者,NPS检测有可能发现母亲的基因组非平衡性改变,这种可能性取决于所使用的方法。

②当NPS发现母亲基因组非平衡改变时,应推荐患者至专业遗传医生处咨询。

③对具有从男性供者或生物学性别不确定的供者处接受过骨髓或器官移植病史的患者,应提供NPS以外的其他非整倍体筛查检测。

④如果孕妇在NPS采血前的4周内接受过输血治疗,应就NIPS提示的性别与胎儿真实的生物学性别不一致的可能性进行讨论。

3)对于阳性预测值与阴性预测值,ACMG建议

①检测实验室在报告阳性检测结果时,提供受检者的PPV。

②检测实验室在报告阳性检测结果时,如因未获得临床信息而无法提供受检者的PPV,可提供群体PPV。

③检测实验室在报告阳性检测结果时,如果无法提供受检者PPⅤ与群体PPⅤ时,可提供模拟的PPV值

④当NPS结果为阳性时,检测方应使用经过验证的在线计算工具提供受检者PPⅤ,从而帮助其与患者进行清晰准确的交流。

⑤当使用在线计算工具时,应结合实验室自身的DR和SPEC值,为患者提供清晰及个体化的信息。

【特别说明】该共识为ACMG指南,仅在学术上供大家参考学习,针对无创DNA产前检测的临床应用,仍遵照国内现行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