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后一周,孤立代理人制度重磅落地,责任险新规抢先看…

为引导保险公司规范有序发展孤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提高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研究论证一年、征求意见四个月之后,银保监会近日在业内下发《关于发展孤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1月1日起,将正式执行。

《通知》明确,孤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孤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其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其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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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险业务监管办法发布,不得承保履约信用风险

银保监会发布《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针对当前责任保险不规范行为,重点规范四大内容:

一是规范责任保险承保边界。

针对责任保险边界不断扩大,一方面严格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明确责任保险应当承保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不得承保故意行为、罚金罚款、履约信用风险、确定损失、投机风险等风险或损失,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厘清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的关系,合理确定承保险种。

二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针对当前不规范竞争行为,明确不得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销售误导、不正当竞争、违规承诺等行为,不得以承保担保机构责任等形式实质承保融资性信用风险,不得以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责任保险主险或附加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三是规范保险服务。

明确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应当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原则,以降低赔付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随意扩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制定保险服务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是强化内控管理。

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开展责任保险业务的业务管理、授权体系、队伍建设、业务核算、信息系统、数据统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要求。

银保监会排查人身险2021年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

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人身险公司排查2021年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此次风险排查的重点是四类业务和产品,其中包括5年期以下产品、期交产品等。

银保监会:2019年交强险盈利82亿元

12月25日,银保监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布2019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情况,其中2019年交强险保费收入2187亿元,相较2018年保费收入2034亿元同比增长7.52%;同时,承保盈利82亿元,相较2018年51亿元同比增长60.78%。

银保监会: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专家分析,“十四五”时期,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将迎来最好的发展机遇。养老三支柱模式目前是国际通用的养老金制度模式,第一支柱是指国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或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计划。

国办: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金融创新监管

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意见》包括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保障和落实四大方面15项内容。

卫健委开展医保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天津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天津将初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及其家属长期护理事务性和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