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没有重疾险

在我们接触的众多中国客户中,这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今天我们集中回答以下。答案是有是有,但基本上无人问津,因为不需要,美国普通商业医疗保险就包含了重疾,而且赔付没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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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购买医疗保险是一种“个人义务”,这是奥巴马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如果你没有购买医保,则需要支付罚款。如果你有工作,一般工作单位会有优惠的保险计划可供选择,你连同配偶,孩子都可以参加。如果你没有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自己购买保险,则需要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最让人放心的一点是:保险公司不能因为保险人患有疾病而拒绝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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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举个例子来看

这是2016年在加州的一个四口之家可以购买到的保险(年龄分别为48, 45, 12, 5)(实际保费会因为保险公司和申请时间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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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科普一下美国医疗保险的保障方式:

自付金额:年度内医疗费用达到这个金额之后,保险公司开始支付一部分。在此之前,客户需要自己掏腰包支付。

计划支付:保险人年度医疗费用达到自付金额后,保险公司支付的部分。这个比例取决于所购买的计划的等级,60%到90%不等。

支出上限:客户自己承担的年度内医疗费用达到这个金额之后,保险公司支付全部其他的费用。这是保险人除了保费,每年自己可能支出的最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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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上面例子中的白金计划,没有自付金额,所以自己支付10%, 保险公司支付90%。 如果你今年全家的医疗费用是8万美元,你自己的支出是8000美元,达到了今年的支出上限,那么所有额外的费用,保险公司将支付100%。

再假如你的计划是铜计划,那1.2万美元之内的所有医疗费用自己支付,超出的部分自己支付40%。 如果你额外的医疗费用一共是2500美元,自己需要支出1000美元(2500*40%),那就达到了今年的支出上限1.3万(12000+1000)。 所有额外的费用,保险公司将支付100%。

当然Trump上台以后,多次表示要废除obama care,用更好的计划来取代,目前看来他的解决方案集中在在医保市场引入更多竞争,降低医药费等,从而把保费降低。无论变,给全民基本的医疗保障这条底线一定不会动摇。

对于很多中国客户而言,美国医疗保险虽好,但因为还不是美国居民,没有办法购买。但是外国人可以购买的人寿保险里面,通常也会有重疾理赔的条款,给大家提供另外一种备选方案。

在美国的人寿保险很多都有重疾理赔的条款,英文为Accelerated Benefit Rider,意思是在被保人因病或意外导致非常严重的病情时,保险公司可以提前把寿险理赔的一部分支付出来(最高50%,不超过100万),剩下的理赔金将在其身故后再支付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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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重疾理赔: 心脏病,中风,扩散性癌症,末期肾衰竭,主要器官移植,肌肉萎缩症,双目失明,瘫痪等严重缩短寿命的疾病或症状。

2. 慢性疾病理赔:受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此生不再能孤立自理生活,需由执照医生诊断。

3. 绝症理赔:需由执照医生诊断受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导致寿命不超过 12至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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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保险公司的所有理赔审核都是按照美国的医疗标准/水平/制度,如果大陆的中医诊断或其他医生诊断不符合美国的标准,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人到美国再让保险公司所授权的医生重新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