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医保行风举措 带来了哪些看得见的变化?

今年以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行风促业务、以业务强行风,用实打实的工作回应群众期盼,以看得见的变化让人们群众有更多医疗保障获得感。

 

1.第一时间响应,

实施“疫情防控作风保障”行动

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第一时间投入抗击疫情阻击战,做到政策保障不断、基金结算不断、经办服务不断、信息报送不断、宣传引导不断,以实际行动践行医保人的初心和使命,让党旗在医疗保障战场高高飘扬。

 

1月20日晚,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即出台了第一个疫情防控紧急通知。对因疫情需要,定点医疗机构需开通医保结算“发热门诊”和“发热病区”的,建立绿色通道,即时办理。

 

1月20日至4月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先后研究出台16个紧急通知,出台19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措施,累计向收治患者的较多的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8.31亿元。积极推行“网上办”“延长办”“延期办”“掌上办”“长处方”,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遗传的安全风险。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46亿元。

 

省医疗保障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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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规范医药机构采购行为为突破口,

实施“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行动

把精细化管理作为提升基金监管水平的核心。省本级率先对辖区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采购同通用名同品规药品价格差距较大、高价药品采购多、低价药品采购少的情况进行通气提醒。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与药企谈判降价、替换成质优价低药品、淘汰部分药品等方式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规范后,省本级11家医疗机构,企业主动降价151个药品,医疗机构合理替换241个药品,医疗机构停止采购40个药品。按照2019年采购量测算,预计年节约采购资金9000多万元,采购资金节约率45.45%。在省本级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又筛选了全省4800多家医疗机构的49.9万条药品采购异常数据,将这项工作在全省推开。据初步统计,全省年节约采购资金约14.35亿元。

 

这项工作是河北省在基金监管领域由被动买单粗放管理向主动作为精细化管理转变的一次实践,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金监管精细化。研究制定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把“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作为纳入医保定点的四个基本条件;研究建立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对于11种费用指标异常增长情况分类实行推送预警、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初步建立了定点规范纳入、疑点实时监控、违规每月交互、异常季度提醒的全过程、全链条精细化协议监管机制。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河北省做法作为“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首个典型案例推广。国家医疗保障局胡静林局长批示:“河北省医保局这些做法着眼抓经常、经常抓,把医保工作目标贯彻于日常管理各个环节,从而提升医保管理水平,体现了向管理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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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流程,

实施“医保便民”行动

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全面清理证明材料和手续,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凡是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制发的批文来证明的,凡是能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获取有关信息的,凡是事后能补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从源头上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制定《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全省范围内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简化、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医保政策执行效率。简化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取消暂住证、工作证、转诊转院证明等一切不必要材料,实现全省所有参保人仅凭身份证号即可365天、全天24小时网上即时备案,率先在全国实现了“零跑腿、不见面”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将河北省异地就医工作收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精简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材料,门诊报销,取消处方;住院报销,取消住院全套病历;生育报销,取消诊断证明、全套病历;离休人员因急诊发生现金医疗费用申请报销,取消单位提供情况说明。针对门诊慢性(或特殊)病认定流程复杂、频次偏少、时效性不强等问题,自2020年9月1日起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调整为“个人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网上公布评审结果”的新管理方式,认定频次由每年两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先后将北京15家、天津15家优质医疗机构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实现了与省内就医同标准、同待遇,使河北参保群众无障碍地享受到更多的京津优质医疗资源和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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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造优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

实施“窗口规范化建设”行动

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为群众提供良好办事环境。研究制定《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用语和工作规范》,明确经办服务文明用语15条、接听电话文明用语8条、打出电话文明用语8条、工作忌语15条、工作规范10条。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全面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9月份,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进行了专项评价。根据专项评价发现的问题,10月23日,召开了有各市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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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实施“密切联系群众”行动

把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了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网上答疑等宣传工作制度,用简明易懂、科学精准的方式解读医保政策和信息查询、待遇测算等经办服务,让参保人“能看懂算清”登记缴费、待遇报销等个人权益信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强化医疗保障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作用,建立了医疗保障工作密切联系人制度,在全省选取3200名服务对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医疗保障工作密切联系人,并责任到处室和人,第一时间向他们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同时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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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发生机活力,

实施“创建模范机关”行动

根据医疗保障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关于接待接洽业务联系单位的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措施,拉出负面清单,管住每个细节。对照“ 四风”问题新情况新表现,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管理、绩效考核、党内谈话、内部审计等制度规定。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活动,确保办公环境优美、卫生、整洁。在全局开展了“学习、创新、提升”活动,要求每个处室单位都要瞄准全国、全省一流水平和先进标准,制定跟进、赶超“路线图”,年内至少抓一项在全国或全省有影响的亮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品牌工作。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重点,推动机关作风全面优化,营造讲文明、优服务、强规范、严纪律的浓厚氛围,努力把省医疗保障局建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河北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药品集中采购、异地就医、医保信息化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许勤批示:“省医保局主动作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取得良好成效,值得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