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眼部异常是否影响投保?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拥有一双明亮眼睛。眼睛是人们感知外部世界的重要器官,承担着大量的工作,日常生活中不正确的用眼习惯会导致眼部出现各种异常,近视眼、远视眼、弱视等最为常见的眼部异常看似普遍,但过于严重也会对投保产生影响。
近视眼
近视是最常见的眼部异常。近年来,随着各类数码产品的普及,近视患者出现低龄化的趋势。按照近视的程度可分为轻度近视(300度以下)、中度近视(300度至600度)和高度近视(600度以上)。高度近视者投保,寿险可标准体,重疾险需要视严重程度而定,若近视程度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与工作,则需要除外双目失明的责任,医疗险也需要除外相关责任。
近视眼已做激光手术,术后3-6个月后达到矫正效果且无其他异常的,投保可标准体。如果存在并发症,则重疾和医疗险需要除外相关责任。
远视眼
远视眼多半是老年性远视,与近视相反,远视眼表现为可看清楚远处的物体,近处却模糊。这里有一个误区需要澄清,年轻时候的近视患者并不能被年老时候的远视眼抵消而变成视力正常者。远视眼的核保处理方式同近视眼,通常情况下可标准体,严重的则需要除外相关责任。
弱视
弱视是儿童常见眼部疾病,积极治疗后视力通常会恢复正常。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不同,年龄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对于弱视的核保处理,一侧弱视可正常投保,若双侧弱视,重疾险和医疗险需要除外相关责任。
色盲
色盲大多为先天性,男性多于女性,无法预防也无法治愈。色盲投保,如果是先天性的,一般可正常投保,不过投保自驾险需要考虑意外的发生风险;如果是因疾病导致的色盲,则需要根据相关疾病进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