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是从哪一年开始的?视同缴费15年可以办理退休吗?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指的是没有实施社会保险缴费的时间,但是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视同缴费的情况。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分为四大类情况。第一类是国有企业固定工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第二类是上山下乡知青的上山下乡时间,实际上当时毕业后的学生就应当安置城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但是国家组织上山下乡也算是就业的一种,因此是连续工龄计算的,最终也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第三类是建立军人保险制度以前的需要国家安置工作的复退军人的军龄。第四类是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
为什么强调连续工龄呢?因为如果因违法犯罪的行为,导致职工失业后重新就业的,连续工龄要从重新就业开始计算,并不一定是本人的所有工龄。
所以,按照上面的四大类情况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一般指的是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企业职工是从1991年国家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当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连续工龄计算。军人是从2012年7月1日之前退伍的军人的军龄计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指的是从2014年10月以前开始计算。所以,情况较为复杂,并没有统一标准。
如果视同缴费有15年,是否能够办理退休也是不一样的。企业职工由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早,一般来说不存在只有视同缴费年限15年的情况。但是只有视同缴费年限能否退休还要看当地的规定,如果当地对于视同缴费年限有规定的视同缴费指数,不影响养老金计算,那么是可以退休的。如果当地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参照本人的实际缴费指数计算,那么退休就有一定时间的实际缴费,青岛市是要求有48个月的时间,可以一次性补齐。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主要是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没有养老保险缴费也可以办理退休,而2014年10月及以后退休的,即使养老保险缴费一个月也不影响办理退休手续。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养老金最特殊的地方就是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指的是,由于当时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形成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所以对于之前年限的一种补偿。过渡性养老金一般跟社平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以及过渡性系数相挂钩。过渡性系数,一般是1%~1.4%不等。如果按照山东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假设平均缴费指数始终是1的话,一年视同缴费年限会增加基本养老金2.3%的社平工资,比实际缴费要划算得多。其实,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弥补的还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并不仅仅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综上所述,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认定起来非常复杂,但是只要有这样的视同缴费年限是非常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