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菌素到底该不该做皮试?

众所周知,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必须做皮试,这是由于青霉素的制剂中有6-氨基霉烷酸等高分子聚合物、降解产物青霉烯酸和青霉噻唑酸可作为半抗原,进入人体后形成抗原,与机体发生抗原-抗体免疫复合物反应,严重的会出现过敏性休克。青霉素皮试是目前预测青霉素速发型过敏反应最快速、灵敏、有效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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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头孢菌素类药物是不是必须做皮试呢?

 

头孢类药物的致敏物质与其含R1侧链的降解产物、头孢菌素分子的聚合物和生产中混入残留的蛋白质大分子杂质密切相关。研究显示,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以及不同厂家生产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致敏性不完全相同,其过敏反应的发生与产品质量存在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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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头孢菌素分解产物尚不明确,迄今尚无商业化皮试试剂,且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未确定,因此头孢菌素皮试对过敏反应的预测价值远不如青霉素皮试。

 

现国内对头孢菌素皮试的意见也不统一,处理方式有以下五种:

 

①不作皮试;

②用青霉素皮试替代,阳性即不选用头孢菌素;

③先青霉素皮试,阳性者再做头孢菌素皮试;

④青霉素或&β;-内酰胺类药物过敏史不明者,一律做头孢菌素皮试;

⑤常规做头孢菌素皮试。

 

其实,青霉素与头孢菌素间的交叉过敏反应并无必然联系的证据,以青霉素皮试代替头孢菌素皮试缺乏科学性;而先后做青霉素和头孢菌素两种皮试,烦琐又无必要,既可能延误治疗,又难以取得患者配合。皮试阴性并不能确保患者在实际应用中不出现过敏反应,皮试的临床价值还需进一步验证。

 

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如何正确把握皮试在临床药物治疗中的作用

 

需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虽然现行法规没有要求,循证证据也不支持进行皮试,但为避免医疗纠纷,建议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进行。需要注意的是,皮试液必须用原药配制,不能用青霉素或其他厂商同品规药物配制替代。根据国外研究,头孢菌素皮试不引发皮肤非特异性刺激反应的推荐浓度为2mg/ml。若确需进行皮试,需将拟使用的头孢菌素加生理盐水稀释至2mg/ml浓度配制成皮试液,进行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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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试阳性并不意味着药物就一定不能使用,阴性也不表示一定不会发生过敏反应。必须强调的是,无论皮试结果如何,均应对使用β-内酰胺类药物的患者进行严密监护,尤其是在每次治疗的初次给药后的一段时间,随时注意患者有无异样感,如胸闷、瘙痒、头晕、面部发麻、发热等;如果发生过敏性休克,应立即肌内或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注射液0.5-1ml(小儿酌减),并根据需要进行输液、给氧、静注肾上腺皮质激素、升压药和其他必要的急救措施。